淄博金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李经理( 13869303899 )
牛经理( 15069379339 )
张经理( 15898754761 )
王经理( 13210678033)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吉祥路天阔大厦428室
邮箱:1173009569@qq.com
为企业代理劳动事务,代理缴纳社会保险,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便捷的劳动事务代理服务,避免了企业在办理劳动事务过程中因政策不熟手续繁杂而影响企业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
单位劳动事务代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动事务代理事宜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自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双方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协议的附件。
二、代理服务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理劳动事务,劳动合同的备案、解除等员工的增加、减少事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退休手续办理,工伤、生育待遇的申报,接受甲方劳动政策咨询,员工档案托管等甲方有需求的其他劳动事务。
三、代理费用:代理费用标准为每月 元,每年结算一次,代理的第一个支付代理费。
四、甲方作为用人单位和委托单位,根据委托代理的事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淄博市政府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作为缴费依据,如有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确定缴费人数和标准,甲方每月 日前将应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续协议时间。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淄博市政府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当年缴费标准。有权自行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选择缴费档次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3、甲方须确保代理人员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每月20日前确定当月代理缴费人员名单,并将增、减变化情况发往乙方客服人员邮箱,经乙方客服人员确认后缴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缴费人员信息有误或社保费用延迟缴纳,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须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甲方作为用人单位应及时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提供代理人员基本信息,以便乙方为员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甲方对代理缴费的人员承担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6、甲方委托的代理人员发生工伤,应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工伤申报事项,对超过规定时间报案造成的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及时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代理员工情况告知乙方,以便及时做好待遇申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双方确定的服务项目为甲方提供及时、专业、优质的代理服务,根据甲方的意图提供劳动政策咨询,当好劳动政策顾问忠实履行甲方赋予的代理义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根据甲方确定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及缴费标准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帮助协调人社部门关系,
4、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代理的服务项目,及时为代理人员缴纳甲方委托的社会保险缴费事项及各项待遇的申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项的拖延,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5、及时按照甲方的安排办理代理人员劳动关系备案和解除,做好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的增加、减员事项,将代理事项及时反馈甲方。
八、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划转代理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如因甲方拖延而造成的迟缴、欠缴等情况,所产生的滞纳金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应及时将代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票转交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处理账务。
十、甲方应及时准确的提供代理人员的信息资料,因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准确导致代理事项有误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缴费人员信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代理事项损失和泄密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本协议执行中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